海上风电场的监管船员挑战

Jonathan K. Waldron23 七月 2019
照片:©halberg / Adobe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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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我们都会看到越来越多的新闻,关于新海上风电项目的规划如何随着国内外利益在这些项目中的投入不断增加而不断扩大。这导致开发商和承包商制定物流计划以保护船舶和船员,以满足船员和船舶运营所需的需求,以支持未来的风电场运营。

不幸的是,随着这个新兴产业的发展,联邦监管体制不断发展,面临美国和外国旗船主以及与此类船舶船员有关的运营商。尽管联邦机构普遍支持海上风电场,但由于联邦机构将海上风电场和外大陆架土地法(OCSLA)应用于海上风电场的方式各不相同,这导致了与这些法律多年来如何应用于外大陆架(OCS)的石油和天然气项目。以下是对这些挑战的讨论。

关于外国国旗船只,作为一般规则,在OCSLA下,从事“OCS活动”的船舶必须使用美国公民来对这些船只进行操作。但是,OCSLA规定了一项豁免程序,允许外国公民拥有或控制的50%以上的外国国旗船只使用外国船员从事美国OCS活动。需要向海岸警卫队提出正式申请才能获得此类豁免。在获得豁免批准后,外国公民机组成员将能够从美国大使馆获得B-1(OCS)签证,以允许他们在美国离开船只或前往美国,以便会面一艘船在发出海岸警卫队豁免函之前,船员无法获得B-1(OCS)签证。

不幸的是,海岸警卫队不会向从事海上风电场业务的外国国旗船舶授予OCS船员豁免权,因为它已确定OCSLA下的船员限制仅适用于从事“OCS活动”的单位的人员雇用。关于美国OCS。该术语由海岸警卫队定义为“与OCS矿物的勘探,开发或生产相关的任何海上活动。”美国海岸警卫队将“矿物”的定义解释为不包括风。

但是,对法定权力的分析表明,海岸警卫队的解释是不正确的。美国公民配员要求和此要求的豁免程序都不会将其授权限制在矿产活动中。事实上,根据2005年对OCSLA的修订,授权BOEM有权批准在OCS上开发和建设风能项目的具体授权,特别是将该权限扩展到OCS上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之外。 。同样,OCSLA还授权海岸警卫队管理海上工人和设施的健康和安全,而不区分产生矿物质或其他能源的项目。但是,我们理解海岸警卫队的立场是,它没有权力根据这一规定管理海上风电场,因为它不是与海床矿物有关的活动。

因此,从事OCS风力作业的船舶不受OCSLA船员限制,并且可以雇用外国公民而无需获得海岸警卫队的船员豁免。该结果的问题在于外国机组成员无法获得具有六个月最长停留期的B-1(OCS)。人们会认为,鉴于海岸警卫队的立场,下一个最合理的选择是D-Visa。然而,这样的签证选择产生了一个难题,因为在这样一艘船上进行风电场相关工作的机组成员必须在(29)天内离开美国,这不足以完成一个典型的海上风电场项目。

事实上,当一个人在美国大使馆申请签发OCS海上风电场工作签证时,这个问题就会进一步恶化。

大使馆期望申请OCS工作签证的人将持有海岸警卫队船员豁免函,因此一些大使馆拒绝向申请人签发B-1签证。因此,海岸警卫队的解释引起了对机组成员获得美国大使馆签发的B签证(没有OCS注释)的需求的混淆。我们认为B型签证是在这种情况下签发的适当签证,可为船员提供完成美国OCS风电场项目所需的时间。

这种发展也引起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官员如何在机组成员获得签证并到达机场或OCS风电场项目时作出美国入境决定的混淆。当地CBP港口主任的代表感到困惑,因为他们通常习惯于看到机组成员带着B-1(OCS)签证到达OCS的能源相关工作。因此,这也导致当地CBP官员如何解释签证规则的不确定性。

幸运的是,由于这些发展,我们理解最近与华盛顿特区的相关海岸警卫队,CBP和国务院官员进行的讨论,希望能够在发布B-1的适当政策方面产生新的方法和机构协调。将在美国OCS从事海上风电项目的船员签证。

关于美国国旗船只,除少数例外情况外,美国国旗船只上的军官和无证海员必须是美国公民。过去,公司将美国国旗船上的人员安排在美国公民无法履行的特殊行动中并不少见。但是,海岸警卫队将“海员”一词广义地解释为从事或从事船舶业务的个人或为完成船舶业务而努力的人,无论该人是否参与船舶的运营。因此,在船舶正在进行中为获得工作而获得补偿的个人被视为海员,以便适用公民身份要求。但是,海岸警卫队不会考虑以咨询身份短暂访问船只的人员,或在船舶未进行装卸货物时来到船上的岸上人员,或执行维修船上设备等服务的人员,成为一名船员。总之,在海岸警卫队看来,只有符合“顾问”描述的外国公民才能在美国国旗船上执行服务。

关于谁在美国国旗船上工作时必须拥有商船船员证书(“MMC”)的问题还有一个新问题。一般而言,在至少100 GT的船舶上服务的个人必须拥有MMC,但有一些例外。简而言之,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否则MMC将颁发给合格的海员,并且对于在100 GT或以上的船舶上“从事或雇用”的任何人员都需要。 “从事或雇用”一词非常广泛。

当然,船只的航行和船员应该并且确实拥有MMD。然而,通常在船上服务的其他人员不一定拥有MMD。对于与OCS能源开发相关的许多海上作业而言尤其如此。许多工业型人员目前不拥有MMC。

尽管这项法律已经出现在该书上数十年,但海岸警卫队似乎采取了更为激进的立场,最近发生了一些海岸警卫队开始执行这一要求的事件。因此,如果法律没有变更,可能会出现更多情况,船东或经营者可能无法经营其美国国旗船只,除非雇用或从事该船只的每个人都拥有MMC。

总之,从事海上风电场运营的船舶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该了解这些发展,各个机构需要协调他们对船舶船员的海洋相关法律的解释,以确保相互矛盾的解释不妨碍这种发展。有前景的新型海上风电行业

关于作者

Jonathan K. Waldron是Blank Rome华盛顿办事处的合伙人,专注于海事,国际和环境法律,包括海事安全。他曾在美国海岸警卫队服役20年,获得指挥官级别,并担任海洋溢油应急公司的高级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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